根据人社部发[2018]46号、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通过个人自愿申请,经基层人社平台调查认定,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退捕渔民王力雄、王磊明、李国锋、尹琴琴、李娜娜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珑湖小区4栋商铺010王力雄(36042719******0534)庐山市熊仔贸易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白鹿大道193号王磊明(36042719******051X)庐山市镜缘眼镜店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秀峰大道北侧99号李国锋(36042719******2710)庐山市磊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文昌路A栋6号店铺尹琴琴(36042719******1820)庐山市尹琴琴便利店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蓼池村西观安置房2单元101室李娜娜(36042719******1229)庐山市李娜娜美发店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和来访的形式向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792-2555862接待股室: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