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养老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个人申请和本局审核,拟新向203名惠城区就业困难人员发放2023年第2季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监督联系电话:7809222附件:惠城区2023年第2季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新办).xls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