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项目的通知》(苏建设计〔2023〕129号)要求,经综合评议,形成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邮寄材料以邮戳日为准),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03室,邮编:210036,联系人:苏红,附件:2023年度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项目公示目录.pdf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