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2〕17号)、《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14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17号)文件要求,我县将实施2023年第二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由相关镇(街道)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经相关镇(党委)班子研究同意,申请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整合,并组织了相关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并报县政府批准,现对2023年第二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监督电话:0516-89222174联系人:渠梦丽附件:2023年第二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