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和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财综规〔2009〕6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可向市墙改管理部门(节能办)申请专项基金退付,为了切实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组织对2023年需办理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项目进行征集统计,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0月31日,请各申请单位在申报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填写《武汉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返退信息单》,按照每缴纳一笔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填写一单的方式,将申请返退的基本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郑旭联系电话:027-85753735邮箱:841368704@qq.com通讯地址: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武汉市建设大道721号邮政编码430014)附件:1、武汉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返退信息表2、武汉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申请表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