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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季度区级建档立卡脱贫户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

荔城区农业农林局 | 2022-01-1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21〕1号)、《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21〕3号)、《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荔委办〔2021〕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有关镇(街道)对拟补助对象进行排查审核并上报所需资金情况,区财政专项安排2021年第四季度区级建档立卡脱贫户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35.62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对象及标准(一)扶持对象:2021年第四季度未纳入低保保障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二)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三、强化资金监管各有关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荔城区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荔财农〔2019〕5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荔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荔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荔扶办〔2018〕48号)精神,按照“谁分配、谁公开,附件:1.2021年第四季度区级建档立卡脱贫户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1年第四季度区级建档立卡脱贫户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任务清单3.2021年第四季度区级建档立卡脱贫户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1年第四季度区级建档立卡脱贫户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分配表镇(街道)补助人次补助标准(元/人次)资金金额(万元)西天尾镇182000.36新度镇92000.18黄石镇2942005.88北高镇135520027.1拱辰街道1052002.1合计1781/35.62附件22021年第四季度区级建档立卡脱贫户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任务清单项目单位任务清单约束性任务西天尾镇未纳入低保保障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每人每月200元补助新度镇未纳入低保保障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每人每月200元补助黄石镇未纳入低保保障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每人每月200元补助北高镇未纳入低保保障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每人每月200元补助拱辰街道未纳入低保保障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每人每月200元补助附件32021年第四季度区级建档立卡脱贫户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区项目单位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要求资金年度支出情况指标1:帮助脱贫户减轻家庭生活支出,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荔城区西天尾镇2021年第四季度我区没有低保的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及时将资金拨付给脱贫补助对象帮助脱贫户减轻家庭生活支出,无新度镇2021年第四季度我区没有低保的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及时将资金拨付给脱贫补助对象帮助脱贫户减轻家庭生活支出,无黄石镇2021年第四季度我区没有低保的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及时将资金拨付给脱贫补助对象帮助脱贫户减轻家庭生活支出,无北高镇2021年第四季度我区没有低保的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及时将资金拨付给脱贫补助对象帮助脱贫户减轻家庭生活支出,无拱辰街道2021年第四季度我区没有低保的且符合我区区级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可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具体补助对象由各有关镇街审核确认)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及时将资金拨付给脱贫补助对象帮助脱贫户减轻家庭生活支出,各有关镇(街道)财政所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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