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二、完善物流管理信息化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年度投资额200万元以上(不含企业自主研发人员投入),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新建或改造与标准托盘、周转筐(箱)相匹配的运输车辆(外廓为2550mm、冷链车辆外廓为2600mm)、货架、叉车、月台等物流标准化设施设备,年度投资额100万元以上,2.支持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以及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五、加快冷链物流发展1.支持企业新建、改造信息化、智能化和自动化的冷库项目,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款),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补助,给予每个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补助0.5万元,单家企业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八、全力推进现代物流城建设鼓励支持全球500强企业、国内物流企业百强等大型物流企业到福州现代物流城设立物流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