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专利资助奖励实施办法》的要求,二、资助范围符合《秦皇岛市专利资助奖励实施办法》第六条要求,对《秦皇岛市专利资助奖励实施办法》第六条“为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而需要资助的其他对象”明确如下:(一)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区)、省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中小学等培育创建任务的实施主体,(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等培育创建任务的实施主体,(三)知识产权运用方面,包括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服务等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资助申请,专利权人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资料,各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专利权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二)要将专利资助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让辖区内、系统内、单位内的专利权人都知晓关于专利资助的相关政策,附件:1.秦皇岛市国外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2.秦皇岛市专项专利资助申请表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