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根据材料记载:张维清于1979年11月顶替进石庄航运公司参加工作,1993年12月离职,提供了1979年11月的《关于招收退休、退职、死亡职工子女的通知书》,1980年、1982年、1985年、1986年、1987年、1989年、1991年、1992年工资表各一份,1993年1月至1993年12月在石庄航运公司正常参保缴费,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1979年11月,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4日,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7286023,人社局基金监督(举报电话:87199766),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