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1.普惠性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参保年限计算,每缴费满一至四年间是每年发放三个月,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