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下列拟用海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18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盐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联系电话0573-86116832,邮编:314300,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9月18日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