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贸、农产品流通企业: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3〕81号)及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2〕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际及2022年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现就进一步组织申报彭阳县2023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1.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围绕农产品上下游供应链加大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在数字化转型上软硬件投入,2023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项目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给予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单位,2.《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概况、前一年营收利税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等)、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进度情况、预期成效等),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对申报项目未曾享受过其他财政奖补支持资金的承诺书,由县发展改革局督促企业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企业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项目审计验收或决算审计,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项目申请,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