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名称标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基地标识: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二、功能展示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须建立相应的展示区域,介绍基地帮助企业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情况、协议到期出园率、孵化成功率、孵化场所利用率以及创业带就业情况等孵化效果,展示企业入孵资格审查、在孵企业考评、企业退出等基地管理制度,以流程图形式展示企业入驻至退出基地工作流程,展示孵化基地服务管理办法、服务项目与服务流程图、财务管理制度等,介绍投资融资、商务代办、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等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基地开展创业指导工作情况,展示在孵和孵化成功的明星企业、创业明星情况,建设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2.各地要督促本地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及拟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单位,省厅将对各地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主动为创业实体申请享受创业帮扶政策提供帮助,使创业孵化基地成为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和带动就业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