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07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现就做好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范围及条件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2023年度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且申请补贴时仍在该企业就业,按规定申请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补贴标准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人员,三、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申报时企业需在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经办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高校毕业生毕业信息和失业人员登记信息可自动从系统中提取),保存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和《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申报名单》(附件2),县(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审核确认符合条件人数和补贴额度并加盖公章后,指导所辖县(市、区)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审核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附件:1.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2.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申报名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2023年8月28日文档附件: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docx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补贴人员申报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