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草拟了《上饶市民政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附件:《上饶市民政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上饶市民政局2023年9月18日附件上饶市民政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社会组织管理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上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第三条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原则,第四条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行政检查信息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的结论性信息,第六条本局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未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信用信息,将社会组织的信用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不同等级信用的社会组织采取不同的激励、惩戒及监管措施,第八条社会组织信用等级根据以下标准共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1.优秀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获得5A等级的社会组织,第九条根据归集、管理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第十条已确定优秀或合格信用等级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及时降低社会组织信用等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及时提升社会组织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