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部门、有关企业:按照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并附电子版光盘),2.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见附件)的企业申报,并确保申报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函,汇总后于2023年9月25日9时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处,3.市工信局将在9月25-26日开展相关核实工作,请申报企业做好准备,予以配合,4.联系人:谢志涛,联系电话:86772066,13054268426,特此通知,附件1:《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1: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办法附件1-2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申报书附件1-3:推荐企业汇总表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