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项目扶持不超过20万元,扶持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扶持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扶持,每认定1家给予孵化载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扶持,每获批1家分别给予孵化载体最高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5万元扶持,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扶持,每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奖励,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每个项目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关于高新技术发展方面1.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科技局根据国家下发的相关文件或证书提出扶持资金初步使用意见,3.区科技局根据国家、省下发的相关文件或证书提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目提出扶持资金初步使用意见,②在孵企业获批的企业资质、人才、计划项目的批文复印件)五、关于知识产权扶持方面1.申报材料:(1)专利权人需提供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