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等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集中评审,2023年宁波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项目拟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宁海县知识产权协会等4家单位立项支持,现予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9月22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通讯地址:宁波市和济街69号(邮政编码:315042)知识产权发展处电子邮箱:v102@sina.com联系电话:0574-89189895宁波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