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贷款公示〔2023〕第16号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63号)规定,经审查,共有2名贷款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现将拟推荐的贷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9日,如对公示的贷款人贷款资格有意见或举报,请向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通信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8号邮政编码:653499联系电话:0877-70165390877-7011808联系人:赵建兵附件:《创业小额贷款拟推荐人员名单》发布单位: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9月14日附件2创业小额贷款拟推荐人员名单推荐部门: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万元序号贷款申请人性别贷款类别创业项目经营场所详细地址申请贷款额度期限1邓昌兴男“贷免扶补”创业贷款鲜肉销售新平县平掌乡联合村委会曼斜24号203年2郭金宏男“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牲畜饲养新平县扬武镇丁苴村委会土租河附14-2号2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