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7天),联系方式:汕头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0754-88931883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项目分配计划明细表汕头市商务局2023年9月14日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项目分配计划明细表申报单位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支持金额(万元)澄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东优选展览有限公司公共展示(展销)中心建设36广东宏腾商务展览有限公司公共展示(展销)中心建设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