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苍南县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苍农〔2023〕50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精神,企业主业外迁、停产、注销的取消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经与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联系人对接后同意拟取消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5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科反馈,联系电话:64711101,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塘北东路75号,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4日拟取消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名单1、温州嘉润水产有限公司2、苍南日月潭农庄有限公司3、浙江能仁海产品开发有限公司4、苍南县新光奶牛养殖有限公司5、苍南县水晶之恋葡萄农庄有限公司6、温州太昌蜂业有限公司7、浙江宇晨药业有限公司8、温州金科农业有限公司9、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苍南县璞融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1、温州博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2、苍南县韵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