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拨付汶川县脱贫劳动力跨省交通补贴(第一批)的公示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各镇申报,经我中心审核通过,现将各镇脱贫劳动力跨省交通补贴(第一批)资金公示如下:灞州镇1人,共计748.5元,绵虒镇1人,共计619.5元,2个镇符合条件共2人,共计1368元,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2023年9月13日至9月19日),如有问题,请以真实姓名向汶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222607附件:汶川县脱贫劳动力跨省交通补贴(第一批)花名册汶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