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请各镇(街道办)在辖区内对有条件申报的企业宣传今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二、申报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可同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于9月18前完成申报,请严格按照时间申报,四、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与综合应用股,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五、其他申报要求及程序按照《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函》(博科工信函〔2023〕250号)办理,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4日(联系人: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