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2023年9月13日广陵区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单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2、支持在我区跨境电商集聚区内新设贸易企业,且单家企业租金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品牌化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应用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单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6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00万美元、8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且纳入我区统计的进出口总额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运营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不高于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奖励,分别追加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承办单位每个项目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分别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0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