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维护公路及桥梁安全,按照省、市治超治限规定及《镇江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货物装载源头排查的通知》(镇治超办〔2021〕4号)的文件要求,经排查确定1家企业为我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向社会公示:附件1:2023年度货运源头单位名录附件2:2023年度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确定表润州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9月13日2023年度货运源头单位名录202309132023年度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确定表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