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联系电话:0578-5085979,序号姓名性别职业(工种)等级补贴金额(元)1夏林云女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1000.002蓝彤彤女农网配电营业工五级1000.003蓝彤彤女邮政储汇业务员五级1000.004江浩鹏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1500.005王丽群女医药商品购销员三级2000.006蓝灵烨男供电服务员四级1500.00合计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