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组织):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20〕126号)、《关于预申报2022年度科技发展资金“主导或参与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经前期企业(组织)申报、市场监管局汇总,现将2022年度科技发展资金“主导或参与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预申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8日,共5天,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场监管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联系电话:85061635附件:2022年度企业(组织)主导或参与标准制修订情况汇总表附件:2022年度企业(组织)主导或参与标准制修订情况汇总表.xlsx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