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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 2023-09-12
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强化和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市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三)项目承担单位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补助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安排用于科研活动,是指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绩效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实施单位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绩效而安排的相关支出,第九条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经费由项目单位自主安排用于开展科研活动的直接费用支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按财政批复的项目专项资金部门财政科技资金预算的3%—5%提取项目管理费,(三)科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审计及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一)本办法所称专家咨询费包含: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程序报经市科技部门批准后,第五章资金绩效管理第二十八条市科技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市科技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在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审核、资金分配等管理环节工作中,第三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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