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各市、县(区)经信局、农业农村委(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供销社、林业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部署,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规划文件和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省经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9日附件下载: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签章).pdf附件下载: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