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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总河长、市级河(段)长的公示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 2023-09-12
调整市级总河长、市级河湖(段)长,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如下:一、市级总河长第一总河长:李清勇市委书记总河长:蒋刚市人民政府市长二、市级河长、湖长设市级河(段)长的河流为3条,(二)市级总河长负责领导全市范围内的河湖长制工作,负责研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事项,研究批准市级层面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方案、工作要点、相关规划和制度,(三)市级河(段)长、湖长市级河(段)长、湖长为相应河湖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及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对下一级河(段)长、湖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督导,统筹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四)市级河(段)长、湖长联络员单位协助河湖长了解掌握相应河流(段)河长制工作推动情况,协助河湖长组织审定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协助河湖长组织实施相应河湖管理保护方案,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助河湖长对下一级河(段)长、湖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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