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级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和山东省工信厅、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3〕10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信局会同税务、国土、环保、镇街等部门和单位,对我市符合参评要求的151户规上、432户规下,合计583户工业企业开展了2022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已完成社会公示,现予以公布,附件:2022年度参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xlsx招远市工业运行指挥部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