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软件〔2023〕389号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党信办,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工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党信办《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工程推广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软件〔2023〕166号),经组织征集、文本初审、实地核查与验证、综合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10项2023年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工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推广,附件:2023年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工程名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江苏省委网信办江苏省党信办2023年9月12日附: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