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领条件在凉山州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2022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二)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注:裁员率=2022年度参保单位新增领金人数/2022年度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三)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未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未注销(吊销)的工商单位的企业,二、发放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初筛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参保单位法人(负责人)或联系人手机号码,各参保单位通过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在“法人服务→稳岗返还确认/稳岗返还申请”模块进行信息确认或申请,数据比对遗漏的参保单位或对初筛不合格存在异议的参保单位,可携带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证书)、接收资金的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到参保地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进行现场办理,地址:宁南县政务中心4幢二楼(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12),四、资金用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请注意时间,宁南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