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春节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通人社就〔2023〕3号)《海安市2023年春节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海人社〔2023〕8号)通知精神,对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招聘南通市外户籍人员首次来海就业,且在我市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1个月的,每有1人给予企业500元补贴,对照文件规定,各区镇及人社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复审,现将审核通过的527家企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涉及2042人、资金1021000元整),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88921556,附件:2023年海安市春节期间企业招聘补贴汇总表.xlsx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