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全市开展2023年度衢州市“诚信民营企业”和“诚信工商户”选树活动,二、认定条件(一)“诚信民营企业”认定条件1.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年内无违法失信、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记录,连续三年无违法失信、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记录,三、评选程序(一)推荐流程,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各地民个协负责对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的完备性进行审核,推荐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审批表》(附件3、4)、《征求意见表》(附件5)、推荐对象营业执照以及各征求意见表应附的证明材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必须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征求意见、公示情况等,对所辖范围推荐上报的诚信名单、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附件:1.衢州市“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名额分配表2.推荐对象汇总表3.衢州市“诚信民营企业”申报表4.衢州市“诚信工商户”申报表5.征求意见表附件1-附件5.wps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衢州市民营企业协会衢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