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能源发展促进中心于2022年10月28日获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就其开设银行选定进行公开竞争评选,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加竞争评选,1.项目名称:唐山市新能源发展促进中心基本账户开设银行选定2.项目内容:择优选择1家在唐山市依法设立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的银行,为唐山市新能源发展促进中心的开设银行,3.合格参选人要求:3.1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3.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3.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3.5报名单位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6总行或省、市级分行如授权支行进行报名的,只能授权一家支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