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贸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文件精神,在统计局提供的内贸流通企业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数据基础上,经财政局审核、发改局征求负面清单后,拟对宁波彩棠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共22家单位奖励扶持452.82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9384594,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2022年北仑区(开发区)商贸企业社会消费零售品正增长奖励名单序号单位名称拟补助金额(万元)1宁波彩棠化妆品有限公司73.992宁波市挪客户外用品有限公司663宁波市祥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14宁波信天下景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5宁波市北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306宁波顺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97宁波翔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88宁波北仑之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9宁波恒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210贝因美(宁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9.431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龙加油有限公司612宁波翔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813宁波大榭开发区榭西油品有限公司614宁波市达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2415宁波猫头鹰母婴用品有限公司1216宁波合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7宁波守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18宁波保税区淘淘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19浙江励马石油有限公司620宁波捷加通讯设备有限公司2421奇安科国际贸易(宁波)有限公司6.422宁波市汭丰旅游用品有限公司6合计452.8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