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财农〔2023〕136号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9〕18号)、《温州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1〕2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涉及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小型公益)列入2024年度的工作重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申报的重点方向1.优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可行,2.申报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和建设内容、预计投资金额、项目进度计划、预期效益等,三、审核与资金发放1.我们将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评审,将分阶段给予财政奖补资金支持,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文本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一事一议项目的通知》(洞财农〔2022〕212号)为准,附件:通用项目申报备案表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2023年9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通用项目申报备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1.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小型公益)□项目背景前期的相关建设指标是否已落实(附图斑、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等),村民对项目建设的意愿等,建设内容预计投资金额预计投资金额**万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万元,项目进度计划小型公益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