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2021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2〕1号)及《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黔路通〔2022〕3号)要求,2021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一、2021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采用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不存在不同的评价主体对同一从业单位的同一不良信用在同一评价指标上重复扣分的情形,各评价主体应进一步核查评价原始数据、结果,三、各评价主体应负责通知被评价单位及时查看公示结果,被评价的从业单位如对评价原始数据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评价主体单位进行申诉,如对评价主体单位答复仍有异议的,省公路局不再受理对本次公示的异议申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向省公路局投诉,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附件一:贵州省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xls附件二:贵州省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xls附件三:贵州省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xls附件四:贵州省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xls贵州省公路局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