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党政联席会议同意,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6日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为鼓励我区更多市场主体升规入统为“五上”企业,(三)本奖励办法只针对当年首次达到“五上企业”入统标准或当年工商、税务、统计关系迁入生态区内的达标企业,二、给予财政奖励(一)商贸企业对当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新增入统商贸企业,(六)优秀企业及人员奖励对当年新增入统的“五上”企业,(三)享受本办法的企业自取得相应补贴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迁离西安浐灞生态区,(四)具体奖励申报流程详见《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三)当年首次达到“五上企业”入统标准或当年工商、税务、统计关系迁入生态区内的达标企业,(二)优秀企业及个人奖励申报主体准备本细则规定的申报材料,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提出企业年度优秀表彰和企业优秀高管及员工奖励意见,四、申报材料(一)“五上”企业申报主体:当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新增入统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及当年首次达到新增入统标准的建筑业企业,(2)关于申请2023年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五上”企业奖励资金承诺书,(二)企业优秀高管及员工申报主体:对当年新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并按时报送报表及信息等的企业高管及员工,附件:1.“五上”企业入规资金申请表.docx2.关于申请2023年西安浐灞生态区“五上”企业奖励资金承诺书.docx3.企业报送资料/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docx西浐灞发〔2023〕100号.pdf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