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布局运城市重点实验室,构建更加完善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根据《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运市科发〔2020〕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研究决定批准“钢铁冶金新技术运城市重点实验室”等13个运城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名单见附件),各实验室应进一步凝练发展方向和目标,紧密围绕全市创新驱动发展需求,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验室建设期限为1年,请各有关单位围绕建设计划任务,切实推进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保证按期完成建设计划任务,附件:2023年度运城市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docx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