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次省下达资金有限,资金发放按渔船建造完工日期先后顺序发放,本轮未发放的,纳入下一轮发放,以上补助类型,如同时满足补助条件的,如存在部分功率指标来源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整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补助标准(≤补助上限)*功率指标来源船中符合补助条件渔船的功率占比,由申请人提供渔船建造合同、发票,四、申报材料(一)《中山市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表》,(二)补助对象身份证(正反两面)、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四)渔船建造发票,(五)渔船更新改造合同复印件,会同相关镇街对新建造的渔船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