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了解掌握2023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管理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符合相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中期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资金支出规范性和绩效目标3个方面,(一)项目进度方面:主要检查预算执行进度是否符合支出计划,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三)绩效目标方面:主要检查阶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能否如期达成,二、检查方式采取“项目实施单位自查、地市金融局核查、省局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目实施单位9月15日前完成自查,地市金融局9月20日前对地市项目完成检查,地市金融局和省级项目实施单位于9月25日前将上述检查情况和相关佐证资料可编辑电子档和PDF扫描版报送至我局政策法规处政务邮箱jrj_fgc@gd.gov.cn并抄送至邮箱cairj@greatgz.cn,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合规、按计划支出和如期达成绩效目标,各单位2023年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于9月10日前报我局政策法规处政务邮箱jrj_fgc@gd.gov.cn并抄送至邮箱cairj@greatgz.cn,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检查表2.联络员名单表3.项目自查(检查)情况报告4.佐证材料递交清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9月6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