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高新区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在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符合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三)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五)评审政策倾斜1.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三)单位审核公示(2023年10月24日前完成)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在陕西省职称申报系统完成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料审核送审工作,(四)评审公示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四、有关事项说明(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参评人员请在2023年10月16日前将职称确认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转评人员请在2023年10月16日前职称转评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五、有关要求(一)参评人员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申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联系人:段娜029-88889237029-85263429029-88325331029-81125658技术支持:张倩029-85211087029-82210159QQ群:763800442附件:1.高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2023年9月5日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