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征集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单位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146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单位征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经自评符合申报水效领跑者条件(满足“一票否决指标”及关键指标得分要求、自评总得分不低于90分)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公共机构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每个县区推荐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分别组织本级机关和直属学校、医院的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单位数量各不超过3家;自评符合条件的其他市直机关直接申报,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A4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7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局(6份)和市水务局(1份),根据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基本要求和遴选标准,在申报单位中择优推荐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水利厅,附件:粤发改能源函〔2023〕1465号.pdf(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改革局翁晓琳,市水务局吴泽聪,2354300)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潮州市水务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