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和《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0〕16号)规定,经单位申请,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实地考察评估,拟认定屏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分公司为我县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附件:屏山县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6日附件下载:1.附件屏山县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xls【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