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4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经自主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征求镇街意见等程序,现公布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名单,请有关镇街强化指导检查,督促项目建设主体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于9月11日前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镇街开展项目验收和下拨资金,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名单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5日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名单序号镇街申报单位拟分配金额(万元)1火炬开发区广东新旺农业专业合作社202三乡镇中山市三乡镇明强农机专业合作社173大涌镇中山市一亩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44沙溪镇中山市沙溪镇聚龙围农场185神湾镇中山市神湾镇自游农场有限公司3.2合计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