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宁海县文广旅游局开展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论证、文广旅游局党委会研究确定等环节,提出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20项,扩展代表性传承人9人,现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及扩展的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24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单位:宁海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博(非遗)科通讯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大厦B座12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9286376特此公告,附件:1、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扩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3、扩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传承基地)名单宁海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