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进一步降低我区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范围(一)对于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一路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按照合同约定的供电容量和规定标准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二)若存在两路及以上供电回路可供容量相同时,在制定供电方案时,(二)其他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类型:1.电力用户由两路及以上多回路同时供电,始终独立供电,2.环网供电(环网点为公用设备,操作权属供电企业),不属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范畴,5.国家文件明确减免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电力用户,三、计费容量计算准则(一)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一条供电回路外,每条供电回路计费容量为:若该条供电回路额定可供容量小于该条线路接入的变压器(含不通过变压器供电的高压电机)容量之和,(二)用电户在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的基础上,需要申请再次增加供电回路(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