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培养校园青少年竞技后备人才,巩固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级单项体育学校和各级体校在竞技人才培养主力作用,逐步形成各级体校与学校、社会体育机构联合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工作机制,(三)规范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发展11.建立健全各级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组织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及标准,鼓励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与学校在课后延时、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合作开展青少年训练营、冬夏令营、亲子体育等活动及培训工作,鼓励学校与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合作,委托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承接各级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16.鼓励社会体育组织培养竞技人才,发挥社会体育组织培养青少年运动技能的积极作用,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青少年学生竞赛工作,鼓励支持社会体育组织积极申办承办各级青少年、幼儿体育竞赛活动,形成具有特色的青少年体育项目和俱乐部赛事活动体系,加强对社会体育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市场治理,逐步提高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扶持力度。